【活動公告】函轉教育部轉知「110年全國身心障礙者會長盃游泳錦標賽暨國家代表隊選拔賽」競賽規程

函轉教育部轉知「110年全國身心障礙者會長盃游泳錦標賽暨國家代表隊選拔賽」競賽規程乙份。

一、 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 110 年 3 月 28 日(星期日)
二、 比賽地點:臺中市北區國民運動中心(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 55 號)
三、 選手參賽年齡:
(一)年齡不限。
(二)選手未滿 20 歲者,應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。但未滿 20 歲已結婚者,不 在此限。
四、 參賽資格:
(一)凡中華民國國民,持有身心障礙證明、經分級鑑定合格者均可報名。
(二)選手報名註冊完畢,經公布分組表後,即不得轉隊及更改報名資料。
(三)分級:
1.肢障組:選手(含腦性麻痺、脊髓損傷、截肢、小兒麻痺等) 經帕拉林匹 克運動分級中心鑑定符合分級者。 (分級結果查詢網址:http://www.taiwanpscc.org/?tag=ml)。
2.視障組:選手持有本會分級中心核發視障分級卡者。
3.智障組:選手憑本會核發智障運動選手證報名。
4.自閉症組: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即可。